党的十三大

发布者: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发布时间:2022-01-08浏览次数:4682

召开背景

自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和党的十二大以来,九年时间,我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坚持改革、开放的总方针的指引下,在拨乱反正的基础上,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决而有步骤地进行全面改革和对外开放,在经济、政治、思想、文化、国防、外交等各个领域都取得了显著的成就。其中以经济建设尤为突出。

1986年同1978年相比,国民生产总值、工农业总产值、国家财政收入和城乡居民平均收入水平都大体翻了一番。过去的九年成为建国以来经济发展最旺盛、 国力增长最迅速、人民生活得到改善最多的时期。它开辟了建国以来党的历史发展的新阶段。

党明确认识到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在此基础上寻找出了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为了继续发展这种良好的局面和深化改革,中共中央决定召开党的十三大。

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87年10月25日至11月1日在北京举行。参加这次大会的正式代表1936人,特邀代表61人(出席大会开幕式的共1953人),代表着全国4600多万名党员

主要内容 

大会听取和审查党的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的报告;审查中央顾问委员会的报告;审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审议并通过《中国共产党章程部分条文修正案》;选举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新一届的中央顾问委员会,新一届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大会还首次采用差额选举的方式选出了由175名中央委员和110名候补中央委员组成的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选举出了由200人组成的中顾委和69人组成的中纪委。

会议影响

党的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阐明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明确概括和阐发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即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根据以上的构思,作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发展分三步走的战略部署。